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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看病也可以报销了

2022-12-12

2022年10月1日起,湖南省本级、长沙市(含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长沙县)、株洲市、湘潭市城镇职工(含灵活就业)正常参保人员享受门诊统筹医保待遇,城镇居民医保暂不享受门诊统筹医保待遇。

门诊统筹一个自然年度三级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三级医院)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在职人员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退休人员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三级医院医保统筹支付比例为60%(全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不纳入医保统筹支付报销),报销金额=(报销范围内门诊费用-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参保职工本人就医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的医疗费用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结算。就诊医生开具检查、药品后到门诊收费窗口进行医保记账报销并支付个人自付部分费用,一旦进行医保报销后不得办理退费手续。门诊结算系统试运行阶段,个人自付费用暂时仅支持银行卡和现金支付。

注意事项

01、患者看完病后,到医院收费窗口结算时,需先告知结算人员此次门诊需要纳入职工医保报销,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中的任意一个证件,即可在窗口直接医保结算。

02、门槛费可以累积,例如一个年度内首次在医院门诊看病不足300元,当次虽然没有报销,但后续在医院看病,累计达到300元后,其余费用即可按规定报销。

03、患者可能在报销结算时会发现实际没有享受到60%的比例,这是因为医保目录中,药品、耗材、诊疗项目分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全部纳入医保报销、乙类有一部分自付比例、丙类为100%自付,所以如果此次就医开出了乙类和丙类的项目,患者需要先行支付自付部分,再按政策比例报销。

04、门诊医疗费用和其他医保政策不能同时享受。例如,参保人员住院期间不能同时享受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或慢特病门诊报销;双通道”管理药品待遇和慢特病门诊待遇已报销的医疗费用,普通门诊统筹不予报销。

(王珊苹江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