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梅颗粒II期临床试验

项目名称(全称):连梅颗粒II期临床试验 

临床负责人:邹晓玲

临床科室: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内分泌科

联系人:CRC

联系电话:15180191056

入选标准:

  1. 同意参加本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 18 周岁至 75 周岁(含 18、75 周岁),性别不限;

  3. 符合西医 2 型糖尿病诊断标准;

  4. 符合中医气阴两虚证辨证标准;

  5. 未接受过降糖药物治疗者,或筛选前 3 个月内累计使用降糖药物不超过 2 周且近 1 个月内未使用降糖药治疗者;

  6. 筛选时和随机入组时,7.0%≤糖化血红蛋白(HbA1c)﹤9.0%,同时满足7.0 mmol/L≤空腹血糖﹤11.1 mmol/L或11.1 mmol/L≤餐后 2小时血糖<16.7mmol/L。(检查以本院结果为准。

排除标准:

  1. 对本药物成分过敏者

  2. I型糖尿病或特殊糖尿病(胰岛素作用遗传性缺陷、胰腺外分泌疾病内分泌疾病所引起糖尿病、药物所致)、妊娠糖尿病;

  3. 筛选前8周及导入期使用过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生长激素>7天;

  4. 半年内有重度或频发低血糖事件者;

  5. 合并严重感染、急慢性糖尿病并发症;合并吸收障碍综合征、严重心脑血管疾病;严重肝肾疾病;肿瘤患者、自身免疫系统疾病;

  6. 神经精神疾病患者,及任何不愿意配合治疗患者;3个月内已参加其他临床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