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2020-10-14 15:36 作者: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通知》(中办发〔2017〕9号)和《湖南中医药大学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文件精神,强化理论学习,推进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等方面的工作要求,深入学习党的重要文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了解掌握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新知识,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思想道德素质、党性修养和管理水平,提高驾驭全局的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为建设双一流研究型大学附属医院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
第三条  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总体目标是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促进医院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推进医院创新与发展,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公立医院改革、医院内涵特色建设等问题,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切实提高医院党政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科学决策的水平、引领发展能力,全面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的领导班子。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党委中心组成员主要由全体院领导,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党支部、党群部门等主要负责人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视情况可召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吸收有关干部、业务骨干参加学习讨论。
第五条  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由党委书记主持,并负责提出学习要求,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党委书记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可由指定的副书记主持。
第六条  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由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党委办公室负责人担任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秘书。党委办公室根据大学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医院实际,负责起草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协调安排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时间、地点,并负责考勤等工作。党委办公室负责做好学习材料的准备工作。
第三章  学习内容和形式
第七条 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包括: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学习上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原著为基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重点,做到常学常新,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努力精通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认识,全面提高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理论素养。
(二)大力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勤政廉政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历代领导人在不同的历史背景及具体条件下关于加强党性党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廉洁自律,从而在实践中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涵括法律、科技、管理、文史等各项专业知识,提高发展经济、服务经济,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等能力,不断加强决策力和执行力建设,努力服务医院建设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加强党内文化建设、道德建设,引领医院的精神文明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和法治理念指导、更新工作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推动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努力开创医院管理新局面。
(五)学习贯彻中央、省、大学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及时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重要会议精神,把学习理论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相结合,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医院各项事业发展中,不断提高医院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医院的综合实力。
(六)学习研究医药卫生领域重要文件。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卫计委公立医院改革等卫生领域重要文件精神,探索医院体制机制改革、新思路、新途径,推进医院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推动医院事业科学发展。
(七)学习医院管理知识。加强经济、法律、科技、文化、管理和信息化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和积累,不断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履职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八条  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具体学习时间为每月第二个星期五下午。如有重要的内容需及时学习传达,可另行作专题安排。
第九条  学习形式以集中学习研讨与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专题宣讲与学习讨论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采用辅导报告、主题发言、观看录像、讨论交流、社会考察等形式。在采用主题发言形式学习时,党委办公室应提前3-5天落实本次学习活动的主题发言人1-2名,以便早作准备。情况若无变化,学习专题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内容为准;若有调整,党委办公室将提前1周通知中心组成员。个人自学由个人按照学习计划自行安排学习时间和相关学习内容。
第四章  学习管理和要求
第十条  领导干部要增强学习意识。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调研活动,坚持用先进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
第十一条  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实行严格考勤。中心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不得缺席,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向党委办公室请假。医院党委定期通报学习考勤情况。
第十二条  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在全年学习过程中,做好1份学习笔记、撰写1篇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心得、完成1份结合分管工作的调研报告、年终撰写1份学习总结。每年年底前,医院党委对党委中心组成员在个人总结、自查的基础上,做好全面考核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