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 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8-04-24 11:31
各教研室: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64号)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8年度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指标
根据教育厅的项目指标分配,我校共有36项指标,其中普通教育31项(含湘杏学院3项)、继续教育3项、公共英语2项。另外可自愿申报省级各专业(类)教指委和精品课程建设专家委员会、相关学会、专业委员会专题项目2-3项,不占学校指标。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见附件
另外,无主持校级教改课题经验者不能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同一项目内容不能与已立项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内容雷同。
二、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
(一)中期检查
2016年立项的省级课题应按要求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名单见附件。
(二)结题验收
2014年立项未结题的省级课题(见附件),今年务必申请结题,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
对到期应该结题而不申请结题的项目应予撤销,项目结题完成情况纳入学院年度绩效考核。
三、材料要求
1.申请新项目填写《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及《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2. 结题项目需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改项目成果统计表》。
3. 中期检查项目需填写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改项目成果统计表》。
各学院将白色铜版纸装订的《申请书》(一式二份)、《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一份)、《结题报告书》(一式一份),以及其他表格等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一并于5月18日前报送至教务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方妤;联系电话:85600712,电子邮箱2779512868[at]qq[dot]com。
附件:1.《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64号)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3.需提交结题报告项目与中期检查报告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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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