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5-03-20 14:54

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湘教师字〔2002〕4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教通〔2015〕23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已聘或拟聘任教人员。直属附属医院须为承担课堂教学任务的临床教学人员。

  (二)已参加网络通识课程学习且考试合格的校本部2014年新进人员。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报:3月23日-3月31日

  申请人根据任教学科归属,携带有关资料到二级学院申请,二级学院根据教学需要以及认定资格要求,决定是否受理并及时向申请人反馈受理信息。

  1.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聘用合同书、二乙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博士学位者可免)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交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在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核”并签字,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2.《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申请人填1-3项,所在二级单位填写4-9项,并请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3.《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1份。申请人填到“本人简历”栏,“面试、试讲情况”由专家填写,“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意见”由学校填写(博士学位者可免面试、试讲)。

  4.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

  5.市、州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2014年新进人员可免交)。

  6.二寸彩色免冠相片1张(照片背面须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和所在二级单位名称,此照片应与在线填写、生成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粘贴照片同版)。

  上述材料依序装订成册。

  (二)面试试讲:4月2日-4月14日

  1.面试、试讲工作由二级学院组织实施,试讲程序按《湖南中医药大学教师试讲规定》(校行人字〔2014〕14号)文件要求执行,试讲时间15分钟。组织人事部将会同教务处对附属医院及部分二级学院的试讲情况进行检查。

  2.二级学院面试、试讲安排于4月1日报组织人事部教师教育发展中心。

  (三)网上申报:4月15日-19日

  面试、试讲合格人员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申报,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纸双面打印,用胶粘贴或者A3纸双面打印,不得使用钉书针,贴好照片,“承诺书”上签字确认),交任教学科归属学院。

  1.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进入系统,注册网上申报账号,完成网上申报流程。

  2.栏目说明:①资格种类:高等学校教师资格;②认定机构:湖南省教育厅;③任教学科:选择与所授课程相同或相近学科(必须选择具体学科,不能选择××类);④工作单位:校本部的老师填:“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教师填“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的教师填“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附属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教师填“湖南中医药大学(附属中西医结合医院)”;湖南省脑科医院的教师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省脑科医院)”⑤现从事职业:在职教学人员;⑥上传照片要求:近期免冠,jpg格式,114×156像素,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三、工作要求

  (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请各部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确保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圆满完成。

  (二)符合条件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超过时间或没有打印自动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无法认定。

  (三)网上申报结束后,二级学院应汇总申请人申报材料,填写《湖南省受委托高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一式一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邮箱hukal[at]qq[dot]com,所有申报材料于4月21日交组织人事部教师教育发展中心。

  联系人: 黄益桃 黄亮

  联系电话:0731-88458115

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rar

 

       组织人事部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