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湖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3-19 11:46
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贯彻实施《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引导全省高校深化研究生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研究生教育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增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性研究课题,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湖南省教育厅决定2015年继续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创新项目项目申报工作。本次申报项目包括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研究生创新论坛和暑期学校、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四个类别。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请人须为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并填写《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改研究课题项目申请书》;
2.申请人可以选择《2015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内课题申报,也可以自选课题申报;
3.下列人员本次不能申报:
未完成已承担省教育厅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虽已完成但截至本通知下发之日未报送结题报告书的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限额
本次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项目采取课题组自由申报、学校评选、限额推荐、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
(三)中期检查及结题报告
请各单位组织对所有以前各年度立项且未结题的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4月27日前将《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改研究课题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十份、中期报告书或结题报告书(附件3、4)一式两份及汇总表(附件5)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二、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
(一)申报条件
1.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的牵头单位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牵头学科应是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应用学科、具有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领域;
2.合作单位一般应是省内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应具有良好的实践条件和规范的管理制度;
3.合作双方已有较长时间的产学研合作经历,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的工作基础,当前有稳定的合作项目。
(二)申报材料
1.合作双方分别具红头文的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申请报告;
2.合作双方共同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一式十份(附件6);
3.双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合作协议;
4.其它附件支撑材料。
(三)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4月27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同时提交申报表电子文档。已具有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请于4月27日前提交上一年度基地建设工作报告(附件7),报告内容包括创新基地一年中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经费使用、产业化和基地建设情况等。
三、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对象
面向全校在读全日制且非带薪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及在读全日制且非带薪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学生)。
2.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每位研究生最多只能申报一项“创新项目”。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由研究生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初审,按照学校确定的申报数量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于4月27日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报送《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8)一式二份和《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9)纸质版和电子版。
附件: 1.2015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
申报指南
2.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改研究课题项目申请书
3.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
告书及成果鉴定书
5.2015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
申报汇总表
6.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申报表
8.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
9.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