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实验室动物房申请表
2020-10-13 16:11
中心实验室动物房申请表
实验名称 |
| ||
项目来源 |
| ||
实验时间 |
| ||
动物及数量 |
□大鼠,数量( )只,重量( )g; □小鼠,数量( )只,重量( )g; | ||
实 验 器 材 |
□大鼠笼 ( )个 □大鼠笼盖 ( )个 □水瓶 ( )个 □小鼠笼 ( )个 □小鼠笼盖 ( )个 □灌胃针 ( )个 □代谢笼 ( )个 □水迷宫 ( )次 □高压灭菌锅( )次 □手术室 ( )次 □手术器械(需另写借条) | ||
申请人 |
|
申请人电话 |
|
申请人 导师签名 |
|
申请人 导师电话 |
|
实验室 主任签名 |
|
年 月 日
动物实验室使用注意事项
一、实验人员须知
1、 进行动物实验,应事先与动物实验室联系,填写《动物实验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2、 开始实验,请提前20分钟运行空调机组和紫外灯杀菌。实验中所需的器械、物品均需严格消毒后方可带入实验室。
3、 实验人员进入动物实验室,需按照实验室规定的程序进入。操作时,手不可直接接触动物和消毒灭菌过的物品。操作前必须戴上灭菌过的、完好的乳胶套。操作中手套不能接触未经消毒的物品。
4、 离开实验室时,需要进行紫外灯杀菌消毒。
5、 实验者原则上应每天进入动物实验室观察,如发现有动物异常应及时处理。
6、 非实验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动物实验室,进行实验人员必须穿戴实验服和佩戴进出入证。
7、 实验后,不必要的仪器、物品、样本或死亡的动物,应在离开实验室时带出。
8、 实验者不得动用非本课题动物,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9、 实验者不得擅自搬动动物实验室的设备,如有损坏者,按价赔偿。
10、实验动物尸体、化学试剂等废弃物按照有关规定放在指定的地方。
11、实验结束,实验者应立即及时清理、消毒设备并联系动物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验收,消毒、卫生不整洁者,不予验收,必须重新清洁。情况恶劣者,处以罚款并通知其导师。
12、凡是到实验室进行实验必须缴纳1000元的押金,实验完毕,如无实验仪器设备的损坏,押金如数退还,如有损坏仪器设备,根据情况,按市场进行赔偿。
13、SPF实验室收取一定动物饲养管理费,收费标准:大鼠1.0元/只/日,小鼠0.5元/只/日,收费计算日期从安排动物饲养开始至实验者向管理人员报告实验结束日。
14.、所有动物尸体、医疗废弃物统一交本实验室经专门机构处理,按10元/斤收取冷冻、运输、焚化费。
15、进入实验室实验,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相关管理制度,如工作人员警告几次仍无改进者,通知其导师或不得在本实验室继续实验。
16、递交申请表即表示申请者和申请者导师知道并同意按照本实验制度执行。
二、饲料、垫料及饮用水的准备方法
1、饲料、垫料需用可耐高压灭菌的高压饲料,使用前需要进行高压灭菌。
2、检查饲料、垫料质量,如发现有霉变、结块及有虫蛀的情况,不得使用。
3、使用实验室动物饮水设备制备好的纯净水,通过传递窗传递至洁物储存室。
三、实验室的例行清洁卫生和例行消毒规定
1、实验室内环境符合SPF级动物实验室级别的要求,外环境整洁。
2、 实验结束后对相应的实验设施作一次清洁消毒,再次实验前作一次加强消毒。
3、常用消毒剂应每周更换,以保证其消毒性能。
4、消毒前后物品应严格分开保存。
5、饲养大、小鼠每天需进行更换垫料,笼具一周至少消毒3次。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SPF级动物实验室